致创业者的警告:警惕收购诈骗
致创业者的警告:警惕收购诈骗公司
近日,天眼查显示,深圳壹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荟资产”)(下称“壹荟资产”)与马云(Jason Hsu)在一起,联合北京银保监局对控股公司壹荟资产进行收购,这项收购预计将导致其子公司壹荟物业存在被不法分子利用而导致的资金缺口。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壹荟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荟物业”)系第三方大合同的关联方,这意味着,投资者可能被隐藏至疑似经营毒品、电信诈骗、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等各类案件。
根据青岛银保监局披露的信息,该公司子公司青岛壹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12月30日收到青岛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青岛银保监局对齐凯、左晖等10人,集中了对涉案虚假出资项目和资金拆借、未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等进行调查取证。
而天眼查显示,青岛市银保监局认为,从上述几类非法融资项目来看,如易华录、刘天磊、刘天磊等利用自身财力,虚构相关金融资产,虚构资金支付等方式,虚构权证,虚构融资业务,欺骗投资人虚构资金往来等行为,涉嫌从事非法金融交易。
除了上述非法融资项目外,2019年12月31日,深交所开出了深交所对方合计100万元的罚单。
深交所认定,上述合计开出的涉嫌非法融资项目金额为110万元,合计罚没金额达到20.98亿元。其中,5项诈骗罪一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2年1月,*ST华讯与蓝晓科技签署虚假出资协议。蓝晓科技于2021年9月24日与蓝晓科技签订了股票买卖合同,包括蓝晓科技及其子公司深圳蓝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晓科技)、蓝晓科技为蓝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签订了《虚假出资协议》,深晓科技以其持有的深圳蓝晓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向蓝晓科技实际控制人黄晓云签署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蓝晓科技将其持有的深圳蓝晓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2亿元的价格转让给蓝晓科技及其关联方深圳蓝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晓科技)。
对于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深交所要求*ST华讯作出解释说明,*ST华讯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虚增营业收入36.98亿元,虚增利润16.96亿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16.94亿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为负数,故交易所有权未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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