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工伤保险赔偿?详解工伤保险可涵盖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保险的补偿范畴涵盖以下内容:

法律解读:1、引发一般伤害(未达致残疾)的补偿:医疗费用、伤者住院期间的膳食补助、生活照料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及食宿费用。

2、引发伤残的补偿:医疗费用、伤者住院期间的膳食补助、生活照料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及食宿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

3、引发死亡的补偿:丧葬补偿金、一次性伤亡补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失踪的情况:职工外出或参与救援救灾中失踪的补偿项目,需根据不同情况决定。职工未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获得的补偿项目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偿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获得的补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偿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二款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第三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规定。

第四款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膳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款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第六款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如符合规定,也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补偿范畴包括: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2.非工伤协议医院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之日起7日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由工伤保险参保人承担。

3.工伤保险被保险人因出差、公学学习、长期异地工作等原因在我国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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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3519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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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生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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