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高品质企业债发行规定:国有企业债券发行要求及操作步骤
国企债券发行标准和步骤
一、国企债券发行标准和步骤?
1、所筹资金用途须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行业发展趋势,相关手续完备,包括主管机关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环境评估等;
2、企业存续时间需超过三年,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3、现有债券或其他债务无违约或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4、企业累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
5、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可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国家发改委在审批时通常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6、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需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参照此比例执行。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法规依据及审批流程介绍
(一)法规依据
1.《公司法》
2.《证券法》
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4.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每年有关企业债券的通知
5.地方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等每年有关企业债券的通知
(二)主管部门及审批流程
企业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企业债券发行材料,同时主承销商提交承销团成员资格批准材料,国家发改委审查同意后向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会签批文;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会签,重点会签发行品种和利率;会签文件返回国家发改委,若无问题,国家发改委下达正式发行批文。
(三)发行流程
对于企业债券发行,企业在确定发行意向后,建议首先确定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 确定发行主体
2. 确定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担保方式通常包括第三方担保、土地抵押担保、设立偿债基金等。
3. 确定筹集资金的使用项目
4. 确定其他中介机构
5. 确定发行方案
6. 主承销商协助向地方发改委提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
7. 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建立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8. 制作申请材料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9. 发行和承销准备工作
10. 发行事宜包括销售、划款、承销工作汇报、验资等
11. 其他工作包括信息披露、在每个环节担任企业的顾问等
发行企业债券与其他融资方式的差异
相对于从商业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发行股票等传统融资方式,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具有以下优势:
放宽发行主体限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只要符合规模和条件,均可发行债券。
期限优势:企业债券属于中长期融资方式,资金使用期限为3-10年,且可连续发行二期、三期,企业可自由选择;银行贷款主要以短期流动资金为主,不能满足企业中长期项目用资需求。
融资成本:降低融资成本,分散融资风险。债券的融资成本与信用级别、担保情况、发行期限等因素直接相关。而且我国正处于加息通道中,发行企业债券可以锁定利率,规避加息风险。
审批效率:企业债券属于国家大力推荐扶持的融资品种,符合发行条件即获批准,且资金一步到位,余额由券商包销。
资金用途: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较为灵活,可用于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偿还银行贷款等。
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资金来源渠道丰富了,企业发展的基础自然更加稳固;改善资本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适当增加资产负债比重,合理运用财务杠杆,既可督促经营管理者加强内部管理与外部协调、注重运营效率,也可提高企业的单位盈利水平;
公司债券的优缺点
优点之一,利率无限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百分之四十”。《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对利率则无规定。在升息周期中,公司债券在票面利率的设计上,具有更广阔的创新空间。
优点之二,发行条件宽松。《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员工管理(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三)具有偿债能力;(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七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三)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四)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的有关规定;(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六)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相比之下,房地产项目管理公司债券无连续三年盈利的要求,当然在债券余额比例上有要求。至于可分配利润方面的规定,对于多数上市公司而言并不高。
优点之三,发行时间更为灵活,可分期发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应在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发行债券,否则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企业如仍需发行债券,应另行报批”。《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六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时效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核准后方可发行。”
优点之三,发行时机更为灵活,可分批进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应在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启动债券发行,否则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企业如仍需发行债券,应另行报批”。《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批发行。自中国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六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限定期限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核准后方可发行。”
优点之四,可免于提供担保。《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前应提供保证担保,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免予担保的除外。担保工作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后,方可发行债券”。公司债发行无强制性担保规定。
优点之五,可跨市场交易。《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托管人—负责办理记账式债券债权总登记托管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办理该种债券债权登记和二级托管的承销人”。《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未采用征求意见稿关于“公司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的规定,这意味着公司债除了可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外,也有可能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托管,这将使公司债可以同时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交易。10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支持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经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债券,在办理相应手续后即可在银行间债市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债跨市场交易的途径。
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实际上,不仅仅是四大国有银行,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流程都是如此:
了解贷款需求-提交相关资料-银行风险审核-签订授信协议-放款-贷后用途监控-还款
三、银行贷款的程序是怎样的
每家商业银行的贷款流程大致包括以下步骤:
1、借款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申请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银行指定的格式),资信证明(学历证明、房产证等)等等。
2、商业银行确认借款人提供的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受理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对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3、商业银行根据自主建立的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核贷款条件,决定是否提供贷款。
4、商业银行审核合格后,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5、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按期还本付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贷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对贷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四、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实际上,不仅仅是四大国有银行,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流程都是如此:了解贷款需求-提交相关资料-银行风险审核-签订授信协议-放款-贷后用途监控-还款
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是否有效
随着四川省政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签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四川、河北成为全国第28、29个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区域。根据备忘录,三方将加强协作,建立沟通机制,引导参与者有序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
据统计,截至目前,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甘肃、西藏外,已经全部加入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灵活的融资方式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2012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宣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正式开放。《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明确了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人为未上市中小微企业,除了房地产和金融类,只要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判断标准即可。
与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核准制不同,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备案制,由承销商向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交易所对备案材料的完备性进行核对,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接受备案。发行人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需要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
在发行期限和规模上,中小企业私募债也相对宽松,暂定发行期限一年以上(通过设计赎回、回售条款可将期限缩短在一年内),暂无上限,可一次发行或分批发行。发行规模无限制,但一般不超过企业3年利润总和。
据悉,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发行人资格要求相对宽松。中小企业私募债对于发行人的净资产、经营指标等均没有硬性要求,只要满足工信部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均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对财务报告中的利润情况无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时只需提交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即可。
企业信用评级方面,私募债券增信措施以及信用评级安排由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此外,虽然《办法》鼓励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担保发行,但并不强制要求担保。
对于募集来的资金,中小企业可用来直接偿还债务或补充营运资金,不需要限定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用途比较灵活。后续政策持续支持
关于筹集的资金,中小型企业可以用来直接清偿债务或补充运营资金,不必局限于固定资产投资,资金运用较为灵活。后续政策持续扶持。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启动始于2012年,2012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办法》,同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相应的试点办法及配套指南,标志着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正式推出。
2012年6月7日,苏州华东镀膜玻璃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备案申请,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当天即完成发行。由东吴证券承销的苏州华东镀膜玻璃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规模为5000万元,发行期限为两年,固定利率为9.5%,每年支付利息一次。
然而,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推出后并未引起广泛关注,截至2012年底,沪深交易所共发行了81只中小企业私募债产品,募集资金仅90.83亿元。
自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2013年5月3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券商开展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
截至2013年6月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已扩大至22个省级行政区域,沪深交易所共接受了311家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备案金额达到413.7亿元;有210家企业完成发行,募集资金达到269.9亿元。
近期,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成长,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此外,证监会也多次强调,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提高公司类债券融资在直接融资中的比重,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证监会于2013年11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要积极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地域范围和主体范围,拟引入“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中小企业债券;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加快开展可交换债券试点。
此外,部分省份的地方政府还对首批私募债申报企业提供了贴息等财政优惠。
华融证券分析师认为,从长远来看,在政策支持下,中小企业私募债有望实现快速增长。对中小民企而言,与其它融资方式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据统计,在已完成的私募债发行主体中,民营企业的占比最高。据统计,从发行人类型来看,民营企业共计51家,占比63%;地方国有企业23家,占比28.4%。此外,发行债券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工业、消费和材料行业。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一直被视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最大风险,而债转股条款的存在可以减轻私募债投资者的担忧。所谓投资者转换股份选择权,是指投资者有权在行权期限内选择在任何时点以当时的转股价格将持有的私募债券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发行人股份。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私募债大幅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开辟了中小企业的专属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业内人士认为,现有政策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通过发行私募债,参与资本市场活动,提升自身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更有利于其今后通过创业板或中小板融资活动的开展。
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业务指南》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倍。鉴于发行主体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偏低;且为非公开发行方式,投资者群体有限,发行利率高于市场已存在的企业债、公司债等。据中债登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6月底,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平均利率为9.1%,相对于银行理财5%-6%的年化收益,中小企业私募债对投资者仍有一定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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