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动态:大元股份走势解析及企业概览

大元股份公司简介

宁夏大元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作为一家通过募资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6月29日由宁夏大元独立创办。该公司在其成长过程中,源自对原宁夏炼油厂的改革任务,国有独资的宁夏大元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在1998年4月21日正式成立。

在成立初期,经过1999年6月14日的公开发售,大元股份公司成功发售了5400万股公众股,并且额外向证券投资基金发售了600万股。此次发售之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20,000万股。这些发售的股份随后在1999年7月7日正式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启了其公开交易的旅程。

大元股份重组近况

宁夏大元化工有限公司

复牌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声明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表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最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泓泽”)与郭文军先生于2011年11月27日签订《关于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大漠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

根据协议规定,上海泓泽需在《补充协议之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12月2日前)将首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叁亿元支付给郭文军先生,同时《补充协议之二》生效。截至目前,上海泓泽尚未向郭文军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三亿元,导致《补充协议之二》未能生效。

12月5日,公司收到郭文军先生致上海泓泽的“关于终止《补充协议之二》的函”,函件主要内容为:

“1、鉴于《补充协议2》(指“《补充协议之二》”,下同)因贵公司原因未能生效,我方决定自即日起终止《补充协议2》的执行;

2、要求贵公司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1)》规定的各项责任;

3、要求贵公司在接到本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26.5亿元股权转让款及逾期付款利息(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给我方;

4、若贵公司未能在我方限定的时间内支付完毕26.5亿元股权转让款及利息,我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等)要求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1)》规定的各项责任;

5、我方继续保留追究贵公司违约责任的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1年12月6日起复牌,同时,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三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声明。

宁夏大元化工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版权声明:
作者:a351910080
链接:https://www.mlfjj.com/109446.html
来源:每日生活客户端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分享
二维码
< <上一篇
下一篇>>